地方動態 | 廣西地方標準《海水養殖尾水排放標準》正式發布
發布時間:2024-06-11 | 來源: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
近日,經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,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組織制定的廣西地方標準《海水養殖尾水排放標準》(DB45/T 2841—2024)正式發布(以下簡稱“排放標準”),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排放標準的制定是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工作部署以及《海洋環境保護法》要求,加強廣西海水養殖生態環境監管、推動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的重要舉措,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、建設美麗海灣、推動海水養殖轉型升級具有重要意義。排放標準的制定和實施,填補了廣西海水養殖尾水排放標準領域“空白”,成為指導廣西開展海水養殖尾水治理、規范海水養殖環境管理的重要依據。
排放標準規定了范圍、海水養殖尾水受納海域分類和排放分級、尾水排放控制要求、其他要求、監測要求、結果判定、實施與監督等內容,并對懸浮物、pH、化學需氧量(COD)、總氮和總磷等5項污染物指標提出了限值要求。
下一步,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將積極推進排放標準的實施,做好解讀和宣傳指導工作,進一步加強海水養殖生態環境監管,引導養殖主體落實環保措施,降低污染排放負荷,推動海水養殖業綠色轉型升級,服務廣西漁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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